最近有些人问我,读黄书、禁书违法吗?
可以斩钉截铁的告诉你们不属于。
如果仅仅评价读的行为,是不触犯法律的。
但是刑法修正案就通过了。
里面加了一个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其中持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图书、音像视频资料的是触犯刑法的。
法条立法原意和初衷,我相信是好的,打击极端恐怖主义势力,极端宗教势力嘛。
但是你要问我究竟什么极端主义?咳咳……鬼才知道,连个司法解释都没有,什么叫极端??谁来定义极端??一加一等于二,有个人非得说等于三,这叫不叫极端??
别拿学者的一些学术文献论文说怎样怎样吧,那东西上不了法庭。。。学理解释是最低层次的。。。
所以,之所以这么模糊,你懂的。
不过,我还是挺希望能够尽快出台司法解释明确并详细定义极端主义的法定范围……
所以海友们妥妥的哦!书城上了很多新书随便给你们推荐一本都能让你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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